青藏高原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被誉为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亚洲水塔,是亚洲多条主要大江大河的源头区,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牦牛是青藏高原最具特色的动物,藏语叫雅客,世界通称为"yak",与企鹅、北极熊是地球上仅存的三大源种动物。牦牛距今已有三百多万年的历史,在青藏高原文化中流传了几千年,与高原人民唇齿相依。牦牛具有耐寒、耐缺氧、抗疲劳、抗紫外线辐射等特性,成为承载着高原文明的动物。全球95%的牦牛分布在青藏高原,约为1700万头。牦牛被誉为"高原之宝",在历史长河中牦牛不仅自己生存了下来,还帮助高原人在这片高原上生存了下来,高原人民衣食住行烧耕都离不开它,所以高原人说:"牦牛的全身都是宝".牦牛产业现已成为青藏高原畜牧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牦牛奶有"液体黄金"的美誉,其氨基酸和钙的含量比普通牛奶高出15%,富含免疫球蛋白。在1700万头牦牛中,产奶母牦牛约600万头,由于其天然放养、自然受孕、自然泌乳,每头母牦牛日产奶量1.5-3公斤、年产奶量250-270公斤。
高原之宝——牦牛。车刚 摄 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开发青藏高原牦牛乳资源的现代化企业,是中国牦牛乳行业标准的引领者。公司在西藏拉萨、青海黄南、甘肃甘南、四川若尔盖建立了牦牛乳加工、养殖示范基地;公司立足于各基地的牦牛资源,通过与"北斗通遥"合作开发了以高海拔地区牦牛畜牧业、乳制品生产加工业、生态观光旅游业的智慧牧业项目;公司采用"牧区+旅游+产业服务"的运作方式,开发牦牛资源,安置就业人口,带动高原牧民共同富裕。
高原之宝——牦牛。蔡征 摄 创办于1956年的新华社下属的《摄影世界》杂志现已成长为中国影像行业的头部媒体平台,集纸媒、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号、B站号、电子杂志等为一体,摄影用户超过500万人;同时,入驻"新华社客户端""学习强国客户端",影响更多用手机拍摄的大众人群。 "摄影世界·世界牦牛——2022年首届‘高原之宝’全国牦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旨在展现青藏高原坚持绿色发展,立足特有资源,走出一条生态友好、绿色低碳、有高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展示青藏高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景象以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为体验青藏高原特色产品,支持青藏高原绿色产业发展,促进高原牧民就业增收,助力青藏高原乡村振兴,本次活动以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青藏高原特色产品作为奖品。诚邀广大影像爱好者用镜头记录、见证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与成效,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0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摄影世界》杂志社 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西藏高原之宝牦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营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公司 甘肃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四川省女摄影家协会 征稿平台:摄影世界官网、500px官网活动区、千途 App、手机影像小程序、中艺网校网站 02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牦牛与青藏高原和谐共生的景象、牦牛文化、牦牛产业发展助农增收促进乡村振兴以及牦牛奶的生产、加工和消费场景等方面的摄影作品、短视频作品。 03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04 荣誉设置及奖品 (一)摄影作品类(共计100幅/组): 金质收藏作品:1幅/组,奖品为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青藏高原特色产品。 银质收藏作品:3幅/组,奖品各为价值人民币1万元的青藏高原特色产品。 铜质收藏作品:6幅/组,奖品各为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青藏高原特色产品。 优秀作品:90幅/组,奖品各为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青藏高原特色产品。 (二)短视频作品类(共计60件) 金质收藏作品:1件,奖品为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青藏高原特色产品。 银质收藏作品:3件,奖品各为价值人民币1万元的青藏高原特色产品。 铜质收藏作品:6件,奖品各为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青藏高原特色产品。 优秀作品:50件,奖品各为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青藏高原特色产品。 (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获铜质收藏作品(含)以上荣誉的获奖者不得重复。获奖者的奖品由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并发放。 (四)本次活动的奖品(青藏高原特色产品)在"高原之宝App/微信小程序"领取。 05 投稿方法 1.摄影作品投稿方法:在摄影世界官方网站、500px官网活动区、千途App、手机影像小程序、中艺网校网站的相关页面上传摄影作品。 2.短视频作品投稿方法:在500px官网活动区的相关页面上传短视频作品。
06 征稿细则 1.相机、手机、摄像机等拍摄的摄影作品、短视频作品均可。 2.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 4-8 幅照片组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 3.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600-2000 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M以内。 4.短视频作品:每件作品时长不得超过 3 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横屏、竖屏不限,格式以mp4、mov、m4v、avi为主,原创微视频、实景拍摄、微记录片、动画制作、Vlog、航拍及VR视频等均可,可配文字说明。 5.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获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 最高格式压缩文件相机作品不低于 5MB、手机作品不低于 2MB)。获奖者在接到通知后请务必将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6.该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在着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着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评;已获奖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品、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07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